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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皖]芜湖城区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将重罚

发布时间:2006-12-19 09:27:36浏览量:311
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 市政府日前发布《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若干意见》,要求从即日起,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,禁止现场搅拌,新划入市区的三山区及荆山、火龙岗、清水从2008年开始执行。 发展商品混凝土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的有效举措,为此,国家商务部、建设部等联合发出通知,对全国部分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,我市被列入禁止的城市之一。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城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,对私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单位,依照相关法规给予严厉处罚。同时我市还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做出严格要求,以安全、规范、合格使用商品混凝土。 据了解,我市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8家,共有16条生产线,年生产能力达300万立方米,可充分满足本市建筑市场的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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